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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力学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程序
发布人: 发表日期: 2008-03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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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,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规定,为保证我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,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,现对我所硕士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。

    一、复试原则

    复试是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, 从德、智、体等方面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。

    二、复试办法:

    复试形式为面试,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、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。

    1、考核和体检时间、方式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。

    2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品德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、工作学习态度、团队合作精神、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。

    3、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,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,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。

    4、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、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。

    5、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,也包括体能、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。

    三、申请材料

    参加复试考生应提交如下材料:

    (一)必须提供材料

    1、考生本人的准考证、身份证和学生证(非应届生不需学生证)。

    2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(或院系)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(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)。

    3、考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。

    4、非应届考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复印件。

    5、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。

    (二)自愿提供材料

    1、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、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。

    2、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(复印件)。

    3、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。

    四、录取

    1、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,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,确定接收名单。

    2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;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;均不予录取。

    五、其他事宜

    1、差旅费、体检费和食宿自理。

    2、所有通知均在网络发布,请及时浏览网络通知。

    六、联系方式

    联 系 人:王老师、梁老师

    联系电话:(010)82543863

    Email:yzb@imech.ac.cn

    通讯地址:北京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5号 邮编:100190

    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研究生部(力学所综合楼317房间)

    七、力学研究所纪检监督电话:010-82543870
        中科院研究生院监督电话:010-82640463   010-88256714


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研究生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08年3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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