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起草和制定研究生教育规划、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制度;负责学科评估,学位培养点增设和评估;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;负责研究生招生、培养、论文评审和答辩、就业过程管理;负责研究生考核与评优;负责研究生导师信息管理、导师遴选与考核;负责研究生档案、学籍、奖助学金发放、宿舍等日常管理工作;负责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;负责指导研究生会工作;负责与高校科教融合工作;负责校友日常联络。对口联系中国科学院及国家、地方有关部门。
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工学院科教融合办公室挂靠在教育处。